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宁夏广播电视总台
宁宣发〔2008〕34号
关于举办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
国际标准舞全国公开赛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舞蹈家协会、国标舞学会、国标舞院校、俱乐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要求,加强与兄弟省市文化的交流、沟通和发展,经中国国际标准舞总会同意,将于
2008年8月2日—3日在银川举办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全国国际标准舞公开赛。请贵会(单位)大力支持,并积极组织选手踊跃参赛是幸。
宣传部 文 联 文化厅
体育局 广播电视总台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五十大庆 国标舞公开赛 通知
抄送:自治区50大庆筹委会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2008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120份
宁夏五十大庆国际标准舞
全国公开赛的通知
(2008年中国国际标准舞职业、业余积分赛第五站)
一、主办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联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宁夏广播电视总台
二、督导单位:
中国国际标准舞总会
三、承办单位:
宁夏舞蹈家协会
宁夏国际标准舞艺术学会
四、协办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报业集团
宁夏体育馆
五、比赛日期:
2008年8月2日至3日
六、报名日期:即日起至
7月10日止
七、报名地点:
1、宁夏舞蹈家协会
联系人:张 伟 石 峰 王文娟 电话/传真:0951-3971028
2、宁夏国际标准舞艺术学会
联系人:
常老师0951-8178327
刘老师0951-8658311
八、报到日期:
2008年8月1日早9:00至晚18:00(银川地区各代表队可提前一周报到)
九、报到地点:宁夏银川市宁夏体育馆(光明广场)
十、比赛地点:宁夏体育馆
十一、比赛内容:
第一单元:中国国际标准舞公开赛,职业、业余积分赛
第二单元:群体舞比赛
十二、评审委员会:由国内外国际级和国家级评审员组成(届时邀请“CCTV舞蹈大赛”、“舞林大会”的专家来担任评审。)
十三、计分机构:深圳港龙电脑计分组
十四、评审标准:
1. 全国公开赛:基本技术的运用、舞种特性的诠释、音乐韵律的表现、编舞的好坏、临场发挥和观众诉求等六项评审标准。
2. 舞会舞:节奏准确、动作流畅,韵律、音乐感强,风格鲜明、自娱性强,舞会舞的技巧、花样新颖。
3. 群体舞:主题明确、编舞流畅、音乐的运用、舞蹈技巧的难度、整体艺术的感染力(6对以上,以摩登舞或拉丁舞动作为载体的创作舞蹈。限5分钟以内。)。
十五、比赛组别、项目:
全国积分赛
1、摩登舞职业组:比赛五种舞蹈
2、拉丁舞职业组:比赛五种舞蹈
3、摩登舞业余组:比赛五种舞蹈
4、拉丁舞业余组:比赛五种舞蹈
公开赛
摩登舞·成人组
5、摩登舞职业B组:比赛五种舞蹈
6、摩登舞业余B组:比赛四种舞蹈W、T、Q、VW
7、摩登舞业余C组:比赛三种舞蹈W、T、VW
8、摩登舞业余新人组:比赛二种舞蹈W、T
9、摩登舞业余壮年A组:比赛四种舞蹈W、T 、F、VW
10、摩登舞业余壮年B组:比赛三种舞蹈W、T 、VW
11、摩登舞业余常青A组:比赛三种舞蹈W、T 、VW
12、摩登舞业余常青B组:比赛二种舞蹈W、T
13、摩登舞业余院校组:比赛三种舞蹈W、T 、VW
14、摩登舞业余亲子组:比赛二种舞蹈W、T
15、摩登舞业余单项组:比赛一种舞蹈W
16、摩登舞业余单项组:比赛一种舞蹈T
拉丁舞 ·成人组
17、拉丁舞职业B组:比赛五种舞蹈
18、拉丁舞业余B组:比赛四种舞蹈C、S、R、J
19、拉丁舞业余C组:比赛三种舞蹈C、R、J
20、拉丁舞业余壮年组:比赛三种舞蹈C、R、J
21、拉丁舞业余常青组:比赛二种舞蹈C、R
22、拉丁舞业余院校组:比赛三种舞蹈C、R 、J
23、拉丁舞业余亲子组:比赛二种舞蹈C、R
专业院校组
24、摩登舞专业院校组:比赛五种舞蹈
25、拉丁舞专业院校组:比赛五种舞蹈
舞会舞·成人组
26、舞会舞青年组:比赛五种舞蹈 慢三步、快三步、慢四步、快四步、探戈(非国标舞探戈)
27、舞会舞壮年组:比赛四种舞蹈 慢三步、快三步、慢四步、探戈(非国标舞探戈)
28、舞会舞常青组:比赛三种舞蹈 慢三步、探戈(非国标舞探戈)、快三步
29、吉特巴青年组:
30、吉特巴壮年组:
摩登舞·少儿(少年、儿童、幼儿合成组)
31、摩登舞少儿B组:比赛四种舞蹈W、T、Q、VW
32、摩登舞少儿C组:比赛三种舞蹈W、T、Q
33、摩登舞少儿新人组:比赛二种舞蹈W、T
拉丁舞 ·少年组(13岁—16岁)
34、拉丁舞少年A1组:比赛四种舞蹈C、S、R、J
35、拉丁舞少年A2组:比赛三种舞蹈C、R、J
36、拉丁舞少年A3组:比赛二种舞蹈C、R
37、拉丁舞少年女子1组:比赛三种舞蹈C、R、J
38、拉丁舞少年女子2组:比赛二种舞蹈C、R
39、少年单项拉丁舞:比赛一种舞蹈C
40、少年单项拉丁舞:比赛一种舞蹈R
41、少年女子单项拉丁舞:比赛一种舞蹈C
42、少年女子单项拉丁舞:比赛一种舞蹈R
拉丁舞·儿童组(9岁—12岁)
43、拉丁舞儿童A1组:比赛四种舞蹈C、S、R、J
44、拉丁舞儿童A2组:比赛三种舞蹈C、R、J
45、拉丁舞儿童A3组:比赛二种舞蹈C、R
46、拉丁舞儿童女子1组:比赛三种舞蹈C、R、J
47、拉丁舞儿童女子2组:比赛二种舞蹈C、R
48、拉丁舞儿童单项:比赛一种舞蹈C
49、拉丁舞儿童单项:比赛一种舞蹈R
50、拉丁舞儿童女子单项:比赛一种舞蹈C
51、拉丁舞儿童女子单项:比赛一种舞蹈R
拉丁舞·幼儿组(8岁以下)
52、拉丁舞幼儿A1组:比赛三种舞蹈C、R、J
53、拉丁舞幼儿A2组:比赛二种舞蹈C、R
54、拉丁舞幼儿女子1组:比赛三种舞蹈C、R、J
55、拉丁舞 幼儿女子2组:比赛二种舞蹈C、R
56、拉丁舞幼儿单项:比赛一种舞蹈C
57、拉丁舞幼儿单项:比赛一种舞蹈R
58、拉丁舞幼儿女子单项:比赛一种舞蹈C
59、拉丁舞幼儿女子单项:比赛一种舞蹈R
拉丁舞·幼苗(6岁以下)
60、拉丁舞幼苗组:比赛二种舞蹈C、R
61、拉丁舞幼苗女子组:比赛二种舞蹈C、R
62、拉丁舞幼苗单项组:比赛一种舞蹈C
63、拉丁舞幼苗单项组:比赛一种舞蹈R
64、拉丁舞幼苗女子单项组:比赛一种舞蹈C
65、拉丁舞幼苗女子单项组:比赛一种舞蹈R
66、群体舞:
十六、奖项设置:
1、积分赛职业组、业余组取前6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
2、业余组取前6名,前3名颁发奖杯证书,4-6名颁发证书。
3、单项组取前6名,第1名颁发奖杯证书,2-6名颁发证书。
4、群体舞设金、银、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十七、有关规定:
1、根据国际贯例,凡过去参加职业组比赛的舞者,此届不得报业余组比赛。
2、参加公开赛职业B组的舞者,可以同时兼报积分赛职业组的比赛。(须交兼报名费)
3、参加各种业余比赛的舞者,可以同时兼报全国积分赛业余组的比赛。(须交兼报名费)
4、我会举办的前3届比赛,职业组(新星组)前6名不得降组比赛。
5、除拉丁舞女子组外,其他组参赛舞者只许男女搭伴,不得男扮女或女扮男。
6、壮年A组男女舞者年龄相加须满80岁,男士40岁以上。壮年B组男女舞者年龄相加须满90岁,男士45岁以上。常青A组男女舞者年龄相加须满100岁,男士50岁以上。常青B组男女舞者年龄相加须满110岁,男士55岁以上。
7、院校组指在大专院校就读的在校生。(非国标舞专业院校) 8、院校组、壮年组、常青组舞者可兼报一项业余组比赛,也可兼报积分赛业余组比赛,其余各组舞者不得跨组进行比赛。
9、凡年龄不满18周岁的舞者,不得参加成人组的比赛。
10、少儿组特别规定:
①6岁以下幼苗组(含6岁),幼儿组年龄8岁以下(含8岁),儿童组年龄12岁以下(含12岁),少年组年龄16岁以下(含16岁)。
②年龄截止
2008年7月30日为限,报到时交验户口本原件。 ③少儿各组别必须按照国标舞总会艺术分会要求的少儿规定套路的比赛,(A、B、C、D均可)可变线条和节奏,但要符合少儿的年龄特征,不能成人化。
④服装规定:
拉丁舞:男生为白色上衣、黑色长裤。女生上身为各色体操服、下身各色流苏短裙或上下颜色统一的连身短裙。女生除发夹、头绳外,所有服装及头饰、鞋不允许有任何装饰(如亮片、水钻、驼鸟毛等),女子组两人须穿女生服装。
⑤所有少儿舞者须持有铜牌以上资格,方可报名参赛。
⑥所有少儿选手不允许在同一组别内参加两组比赛。但低组别选手可兼报高组别,即幼儿组可兼报儿童组,儿童组可兼报少儿组。
⑦特别提示:不按规定的年龄、着装及规定套路比赛者,将淘汰出局,此项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11、舞会舞:
①、参赛舞者不能跳国标舞套路,连续跳三个国标舞动作,要扣分。
②、服装规定:参赛舞者不能穿国标舞服装,男士穿西服或长裤、衬衫;女士穿生活长裙或时尚服装。
12、说明:
①、亲子组,是指父女或母子搭伴组成的组别(该组别不论年龄大小,报名时需验证户口,核实是否亲子关系)。
②、以上所设组别,经报名后汇总不足6队的,调整到相应的组别。
十八、报名费:
积分赛
1、职业组:每对报名费为300元。
2、业余组:每对报名费为260元。
公开赛
1、职业组:每对报名费为200元。
2、业余组、专业院校组:每对报名费为160元。(会员140元)
3、少儿组:每对报名费为150元。
4、舞会舞组:每对报名费为150元。(会员130元)
5、群体舞组:每个队报名费为300元。
6、单项组:每对报名费为100元。
7、每对舞者增报一个组别:增收报名费100元。
十九、报名办法:
1、外省、市由当地舞蹈家协会、国标舞学会组织统一组队报名参赛。
2、本省各地、市由当地舞蹈家协会、国标舞学会统一组队参赛,也可由俱乐部组队直接报名,由组委会汇总到所在的地、市。
3、银川市各俱乐部或培训中心可单独组队报名参赛。
4、各组队单位自行打印报名表(内容包括舞者姓名、性别、年龄、参赛组别、领队姓名、联系电话),最晚需在
7月10日前(上秩序册)传真或报送到组委会。(为了名字准确,不接受手写报名表)
5、各组队单位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工作,舞者不要报错组别,报到时不得更改已报组别,确需更改的舞者,经组委会同意方可更改,并须交更改手续费每对20元,如超过报名时间要参加比赛的舞者,须加收参赛费每对50元。
二十、其它:
1、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的的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2、在比赛期间如遇身体不适时,不要勉强参赛,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退出比赛,否则后果一切自负,各参赛选手人身保险自行解决。
3、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报到时领取证件。
4、获奖舞者领奖时,要求一律着比赛服装。
5、所有参赛舞者,需着比赛服装参加开幕式的入场式。
6、为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持良好比赛秩序,本届比赛谢绝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比赛现场。
7、本届比赛设秩序册广告宣传,有准备在比赛秩序册上刊登广告的舞者和俱乐部,请于
7月10日前将制作好的电子版交组委会(费用:整版1000元,半版:600元)
联系人:
范先生 13995196868
王先生 13995170877
电子邮箱:dancer916@163.com
二十一、大赛纪律:
1、本次比赛是中国国际标准舞全国公开赛。拥有国内和西北地区最高水平的评审和舞者,因此竞争十分激烈。和国际比赛一样,舞者通过比赛,得到的是更多的技术信息,而不仅仅是个人名次。本次比赛一如既往,欢迎所有国标舞者按照比赛的要求参赛,组委会将对每一对舞者做到公正、公开和一视同仁。舞者要服从评审员的集体审定,大赛组委会将尊重评审的最终审定,并及时公布比赛成绩。
2、比赛中如有查分等事宜,由领队负责以书面形式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缴纳仲裁费200元。如胜诉,仲裁费退回,否则不予退还。
3、按国际贯例,本届比赛不接受任何抗议。
4、本通知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