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弯腰(二  体育舞蹈裁判资格  体育舞蹈裁判资格  蓝色主题  牛仔
当前位置 :| 主页>舞蹈比赛>比赛规程>

2007"多彩贵州"舞蹈大赛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5-18 Tag: 点击:
     2007“多彩贵州”舞蹈大赛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激发全省各族人民热爱贵州、建设贵州的热情,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民族民间文化,挖掘培养舞蹈人才,构建“和谐贵州”,强化和延伸“多彩贵州”品牌形象,促进文化与旅游的紧密结合,特举办2007“多彩贵州”舞蹈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活动名称与主题 1、活动名称:2007“多彩贵州”舞蹈大赛 2、主题:热爱贵州、鼓舞贵州、建设贵州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贵州日报报业集团      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贵州省文化厅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      贵州省旅游局      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待定 省组委会人员:   名誉主任:王富玉(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   主任:李军(中共贵州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吴嘉甫(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常务副主任:周忠良(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主任:姚远(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委会主任、社长)      郝桂华(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徐圻(贵州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李新民(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援朝(贵州省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国治(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陈昌旭(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书记)      傅迎春(贵州省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周飞燕(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助理巡视员、文艺处处长)      刘晖(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白方芹(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贵州电视台台长)      晏世忠(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彭晓勇(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张兴(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滕红(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副书记)      赵宇飞(《当代贵州》杂志社社长)      盛荣(多彩贵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崔文玉(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省音乐家协会主席)      罗舒(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张鹏华(贵州省旅游局市场处处长)      黄泽贵(贵州省舞蹈家协会主席) 省组委会办公室人员:   主任:白方芹(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贵州电视台台长)   副主任:彭晓勇(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张宝林(贵州省文化厅助理巡视员、艺术处处长)       陈海宇(贵州电视台副台长)       王唯惟(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党委书记)       唐德松(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舞蹈学院院长)       戴戟(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助理调研员)       沈毅(贵州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省武警总队创作室主任)       庞宏(贵州省舞蹈家协会副秘书长)       苏丹(贵州日报社文艺部主任)       张幼琪(金黔在线网站总编辑)       曹曦(贵州电视台文艺部主任) 赛事执行单位:多彩贵州舞蹈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贵州电视台电话53774075377408) 评委会:聘请省内外专家组成,负责相关比赛的成绩评定。 专家组:由省文联舞蹈家协会牵头成立,负责赛事规则的制定、解释以及为各级赛事提供专业指导。 督查组:由组委会设立督查组,负责督促各地、各单位活动的开展,监督有关评选活动。督查组设公开咨询与投诉电话。 市(自治州、地区)、县(市、区、特区)、省直单位组委会:从大赛活动启动之日起,各市(自治州、地区)、县(市、区、特区)、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委国防工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均参照省组委会的组织领导机构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各自范围内的选手选拨工作。 三、参赛组队方式与名额 1、全省以九个市(自治州、地区)、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委国防工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为单位,共组十五支参赛队参加在贵阳举行的复赛与决赛。 2、参照2005年多彩贵州歌唱大赛及2006年多彩贵州旅游形象大使选拔大赛的举办方式,自活动启动之日起,以县级为单位,采用自愿报名、全面海选的方式向市(自治州、地区)、省直单位选拔输送人才,组队参加全省复赛。 3、每个代表队参加全省复赛节目不少于3个类别(含3个类别),每个舞蹈类别节目总量不超过3个(含3个),参加复赛节目总量不超过10个,参赛选手名额不限。 四、参赛范围及分类 1、参赛范围:贵州籍公民(含贵州籍在外地、海外的选手与贵州籍省外大专院校学生)。 2、舞蹈分类:(1)贵州原生态舞蹈        (2)民族民间舞蹈        (3)现、当代舞蹈(现代舞、当代舞)        (4)时尚舞蹈(街舞、劲舞、霹雳舞、爵士舞、健身舞)        (5)国际标准交谊舞        民族民间舞蹈必须是自创节目,国际标准交谊舞必须是编创型。 3、参赛选手不作职业与非职业分类,各代表队自行安排参赛选手的组合方式。 五、参赛总体要求 1、参赛舞蹈必须思想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既要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又要具有时代气息。 2、初、复、决赛舞蹈可重复。 3、舞蹈形式: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均可。 4、伴奏方式:除贵州原生态舞蹈外,其它舞种均采用伴奏带形式,伴奏舞曲光碟由参赛选手自备。CD、MD、DVD格式均可,但不得采用MP3格式音乐。 5、每个参赛舞蹈时长不超过5分30秒。 6、因复、决赛均采用电视直播方式进行,直播现场无法实现适时的大规模舞美背景更换,特规定参赛舞蹈原则上不作大的背景类舞美设计。 六、初赛 各市(自治州、地区)在所辖县(市、区、特区),省直单位在所辖基层单位以自愿报名、全面海选的方式,参照省组委会复、决赛评审规则进行(评审规则另行下发),场次不限,由各级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七、复赛 1、组织单位:省组委会。 2、场次安排:根据初赛情况确定。 3、采用全程现场电视直播方式进行。 八、决赛及颁奖晚会 1、节目资格:各类别复赛总成绩前10名进入决赛。 2、决赛除参赛舞蹈外,还需根据各舞种类别进行知识问答、即兴表演、模仿、基本功展示等附加比赛。 3、场次:各类别1场,共5场。 4、场地:贵州电视台演播大厅或贵阳大剧院。 5、采用全程现场电视直播的方式进行。 6、颁奖晚会:由贵州电视台卫星频道、金黔在线网站联合同步直播。 九、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 奖别: (1)五个参赛类别分别决出金黔奖1名、银瀑奖2名、铜鼓奖3名。 (2)表演奖1名,从进入决赛的所有类别所有节目中产生。 (3)编导创新奖2-3名,从进入复、决赛的民族民间舞蹈和现当代舞蹈中产生。 (4)最佳人气奖五个参赛类别各1名,每场决赛决出1名。从复赛开始,通过短信平台与网络平台进行的观众互动活动累计产生,累计得票最高者获奖。 (5)最佳作曲奖1名,从进入决赛的民族民间舞蹈和现当代舞蹈中产生。 (6)最佳服装奖1名,从进入决赛的所有类别所有节目中产生。 (7)观众参与奖:通过短信平台与网络平台,对参与观众以抽(摇)奖形式进行评选。 (8)组织奖3名,根据各地组织选拔参赛情况、是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地选手获奖情况等评定。 由省组委会颁发相应的奖杯、奖证、奖金。 2、奖金及奖励办法:由省组委会另行讨论决定。 十、电视直播与电视栏目配合方式 1、本次比赛将以电视栏目的形式进行,即由贵州电视台相关频道开辟出固定时段,并开设一个专门栏目,从海选阶段开始介入。复赛开始前周播,复赛开始后日播。 2、整个比赛过程即电视栏目的推进过程。 3、推进原则:从栏目开播之日起,电视栏目采集与赛事相关的节目内容,包括幕后花絮、编导及选手访谈、培训、排练等方方面面。以娱乐的方式展示赛事的各个细节,引导观众对赛事的持续关注,扩大赛事影响力,栏目中设计一定的互动环节。每周六、周日晚上对复赛进行直播。决赛采用每天一场的方式进行。 4、复、决赛赛事周期:复赛5周+决赛1周+复决赛间休整2周=8周。 5、电视栏目方案由贵州电视台文艺部另拟。 十一、时间安排 1、大赛启动日:2007年2月28日 2、报名:3月22日至4月15日 3、市(自治州、地区),省直单位,省军区、武警总队海选结束并组队:5月31日 4、复赛:6月23日至7月22日 5、决赛前培训:7月23至7月31日 6、决赛:8月1日至8月5日 7、颁奖晚会:8月中、下旬 十二、宣传推广(详见专项方案) 1、全省宣传推广工作由省组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大媒体要积极配合。 2、省委宣传部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先行将活动开展相关事宜通知到各市(自治州、地区)、省直单位宣传(政工)部门、省军区和武警总队政治部,并要求其作好相应组织机构搭建等前期准备工作。 3、活动正式启动后,由省组委会召集全省主要媒体及中央驻黔相关媒体召开大赛新闻发布会。 4、从大赛正式启动开始,省内主要媒体全体动员,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根据媒体各自特色开办与大赛相对应的版面、栏目、网页链接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 (1)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贵州商报、贵州广播电视报、新报、西部开发报以及全省各市(自治州、地区)主要报纸均要结合自身媒体受众特点,以开辟大赛新闻专栏、选手专访、动态消息报道、花絮报道、大赛幕后故事报道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推介。 (2)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开辟“赛事传真”类专栏,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3)电视台在相关栏目开辟专栏,对大赛动态活动、选手进行全程追踪报道以及深度报道。 (4)省内各主要网站提供大赛相关链接、动态新闻报道、选手形象展示、台前幕后故事追踪等专栏进行宣传报道。 5、各地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自有宣传阵地对本次活动进行大规模的宣传。 6、为延续活动的影响力,真正起到宣传贵州、发掘人才、发现作品的作用,大赛结束后,电视台栏目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带专家鉴赏)。 7、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出版相应的平面、影音作品,组织获奖选手到全省各市(自治州、地区)、高校、重点工程工地等巡演。 十三、活动形象识别系统规划 1、为保证“多彩贵州”系列活动的品牌延续性,仍延用2005年多彩贵州歌唱大赛所征集的“黔”标志。 2、宣传口号:以“热爱贵州、鼓舞贵州、建设贵州”为主题宣传语。 十四、经费 1、经费来源:由省组委会成立专门的筹资机构,采用市场运作的方式解决,由省组委会统一协调支出。(详见《大赛商业营运方案》) 2、省组委会预拨一部分启动资金,向每个市(自治州、地区)、省直单位、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划拔10万元活动经费,向各县(市、区、特区)划拔1.5万元活动经费,用于各参赛队组织初赛选拔选手,专款专用。 3、各参赛队到贵阳参加复、决赛期间,交通费用自理。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地区、毕节地区、六盘水市、黔西南州等8支代表队食宿由省组委会负责,每支代表队不超过30人(含领队),超出人数自理。贵阳市及省直等其它7支代表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本次大赛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赛选手收取报名费。 十五、工作要求 各市(自治州、地区)、县(市、区、特区)、省直单位均参照省里的组织机构设立相对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各媒体、相关部门、单位要通力配合,全力支持,以确保将整个活动开展得声势浩大、轰轰烈烈,使大赛真正达到宣传贵州、鼓舞贵州、提升贵州形象的目的。   2007“多彩贵州”舞蹈大赛组委会 2007年2月28日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